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免去胡英明、刘友朋等两名同志人民监督员职务的公示

时间:2018-03-19  来源:  作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关闭】

 

经市司法局2018年第 11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拟免去胡英明、刘友朋等两名同志人民监督员职务,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胡英明同志因病去世;刘友朋同志因工作单位变动已调离东营市并经本人提出申请,辞去人民监督员职务。
特此公示。
公示期限:
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5日(7天)
监督电话:
东营市司法局:0546-8336530
 
 
 
 
东营市司法局
2018年3月19日
 
主办:东营市司法局 技术支持:山东海神电子有限公司 胜利社区
东营市司法局版权所有 | 邮编:257000 | 电话:0546-8336972
地址:东营市东城胶州路北首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