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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7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19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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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201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东营考区)成绩合格人员(不含本科在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即将颁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颁发时间
2018年3月21日至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颁发地点
东营市司法局五楼会议室(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胶州路105号)
三、申领人应提交的材料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本人凭身份证签字领取,不得代领。
四、颁发程序
1、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读取申领人信息,确认信息无误;
2、对申领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资格申请表、考试报名表等材料进行扫描;
3、拍摄申领人本人照片;
4、对系统内全部信息进行审核;
5、打印备案表,请申领人核对。工作单位、居住地、学历、联系电话等如有新的变化,请申领人在对应栏目中手填;
6、请申领人在备案表签名,发放证书。
如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46-8336971
东营市司法局
2018年3月19日
 
主办:东营市司法局 技术支持:山东海神电子有限公司 胜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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