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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区、广饶县被授予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时间:2018-06-2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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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全国普法办决定表彰北京市延庆市等422个县(市、区)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市垦利区、广饶县双双获此殊荣。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近年来,垦利区、广饶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两个决议”,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辖区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单位依法管理观念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不断提升,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国普法办为充分展示成绩、鼓励先进,在各地层层推荐、严格考核的基础上,认真审核,优中选优,最终得出此次全国先进单位表彰名单。我市垦利区、广饶县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发挥榜样表率作用,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为建设平安东营、法治东营、美丽幸福新东营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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