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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区召开2015-2017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暨学习“枫桥经验”工作会议

时间:2018-06-25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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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垦利区召开“2015-2017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暨学习“枫桥经验””工作会议。区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军,区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区政协副主席孙学田,区法院院长焦伟,区司法局局长周杰,区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镇、街道和红光办事党(工)委副书记、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十佳人民调解员骨干及新任人民调解员各司法所所长;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240余人参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长河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由孙学田同志传达了区委书记刘斯杰同志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批示要求,宣读《关于通报表扬2015-2017年度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兴隆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盖晓楠、垦利街道民丰村调解主任刘焕军、区医患纠纷调委员会副主任张纪荣做了经验介绍书面印发《2015-2017年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最后由刘军同志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近年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大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强调,人民调解是一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独特优势和作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会议要求,要坚持改革创新,准确把握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做到“6个坚持”,即坚持不忘初心、坚持便民取向、坚持专业发展、坚持依法规范、坚持协调配合、坚持创新驱动。要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和特色,坚持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主线,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不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会议要求,要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部门单位务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工作,聚焦新时代新形势新矛盾新要求,采取更加扎实过硬的措施,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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