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渤海公证处召开“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严防错证假证”专题会议,通过传达学习《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 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全处公证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强化公证质量风险防范。
会议要求把提高公证质量放到工作的突出位置,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注重材料预审环节的把关。公证人员在接待咨询时,对当事人的情况做简要的记录,特别是对“犯难”的当事人,会更加留意,防止当事人为便于办证而隐瞒部分事实。对已经办理过公证的当事人,接待的公证人员通过翻阅以前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与此次提交的证明材料相互印证,看是否存在冲突。
二是为避免某些当事人为骗取公证书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情况发生,我处的公证人员要通过发函与电话核实等方式来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辨别真伪。 另外综合利用询问、交叉印证,身份证识别仪等信息技术手段,防止出现人证不一的情况。
三是经常性开展专项公证质量检查,特别是民间借贷、涉及财产处分的委托书、继承、遗嘱、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等公证业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公证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力争从源头堵塞漏洞,减少瑕疵,杜绝错误出证,切实维护公证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