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改革打出“一套漂亮组合拳”
访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委员
法制网记者 周斌 刘子阳
研究起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去年以来,司法行政改革加速发力,打出“一套漂亮组合拳”,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和积极点赞。
全国两会期间,司法行政改革也成为会场内外大家热议的焦点。3月16日,全国政协委员、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就此话题接受《法制日报》记者专访,回应了社会关切。
赵大程说,新一任司法部党组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出一系列人民群众普遍得到实惠、司法行政得以“强身健体”的政策措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群众足不出户解决法律难题
去年,司法部提出了一个让人眼前一亮的全新说法——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纲”和总抓手,以此统揽司法行政涉及的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考试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
赵大程告诉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密切相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公共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方面。去年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要围绕平台建设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涉及的各项工作改革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推进实体平台建设。重点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老百姓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截至去年年底,全国有290个地级市、2000多个县区、2.4万多个乡镇建立了实体平台,覆盖率分别达87%、73%、62%。
加强“12348”热线平台建设。建立具有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服务投诉等综合性服务功能的一体化呼叫中心。目前,全国各省份均已建成热线平台。
加强网络平台建设。部署推进由一张网络覆盖全地域全业务,纵向由部、省两级平台组成,横向由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移动客户端组成的“12348”中国法网建设。
广泛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目前全国有13个省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4个省份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实现全覆盖。比如浙江省余村,律师担任驻村法律顾问为村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受到了村民的欢迎,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创新优化服务方式。如在实体平台安装远程视频设备,提供法律咨询、监所探视等服务;运用大数据手段,引入智能机器人,初步实现智能问答、智慧引导、自助服务等。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这为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赵大程说,司法部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发展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系统工程,努力构建更加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同时,不断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抓实司法行政改革“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不出家门就能解决法律难题。
选拔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是司法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2月5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不到一个小时,司法部微信客户端的阅读量就超过60万人次,留言1万多人次。
司法考试为法治人才的培养起到了重要作用。自2002年首次司法考试到2017年收官,全国有近百万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其中一半以上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还有大量人员从事立法、行政执法、公司企业法务等法律工作。
赵大程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至关重要,必须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实行多年的司法考试制度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人才支持,但与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相比,要让这项制度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更加充分的作用,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需要通过改革的方式来加以解决。
“比如,法治人才更多应该是实战型人才,要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拔,以及通过开展职前培训等,使输出的人员与法治实务部门的要求更相适应。”他举例说。
据了解,与司法考试相比,《实施办法》主要有4个方面的变化:考试报名的专业学历条件提高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考试内容和方式方法更加科学、完善;提高了考试的信息化水平;加强了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管理。
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就是在适当提高考生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历条件的同时,明确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已取得相应学历等原本符合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同样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这一规定不是过渡性的,不是过几年就不执行了,而是一直管用。”赵大程解释说,这样规定,体现了法不溯及既往和信赖利益保护的原则,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赵大程强调,通过此次改革,将进一步扩大应当参加考试人员范围,严格法律职业准入标准和条件,改革完善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方法,把好法律职业的入口关、考试关、培训关和管理关,进一步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增强法治人才优质增量供给,从而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供法治人才保障。
以“一制四化”为主线增强法宣实效
2017年12月14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场行政案件庭审令人印象深刻——16家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负责人等100余人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各部委同志纷纷表示,如同接受了一场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课。
“这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一项具体举措。今年,我们将推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分批次组织中央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扩大活动覆盖范围,完善活动内容。指导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建立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制定年度计划,组织旁听庭审活动。”赵大程说。
赵大程介绍,去年5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是全民普法的重要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域的具体实践。
去年以来,司法部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长效机制,经报国务院批准,司法部牵头成立了16个部门参加的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细化工作任务,已有30个省(区、市)、25个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出台了“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意见。明确工作责任,46个中央国家机关初步确定了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推行“谁服务谁普法”,探索“边立法边普法”,开展“以案释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通过这些措施,变普法与执法“两张皮”为普法与执法的有机融合,变普法主管部门“独唱”为各部门“大合唱”,变普法“软任务”为“硬指标”,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初步形成。
赵大程表示,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强调要把法治建设建立在扎实的基层基础工作之上,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司法行政机关将以“一制四化”为主线,即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宣传工作目标精准化、工作举措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法治宣传实效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夯实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
具体而言,要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包括: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谁执法谁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一步健全“谁执法谁普法”长效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各项工作;推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考核评估。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