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东营日报》第三版专版对《条例》进行解读。专版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条例》确定的基本任务和原则、组织领导、责任落实、阵地建设与宣传形式、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内容详细解读。同时,该日《东营日报》第二版刊发市司法局局长、市普法办主任郑少锋同志题为《深入贯彻实施<条例> 不断开创全市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的署名文章。
按照《条例》规定,每年12月是本省的法治宣传教育月。11月上旬,东营市普法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全省首个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宣传活动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本次《东营日报》专版宣传即为落实《通知》要求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将按照《通知》要求,通过法治宣讲、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组织刊发《条例》学习体会文章,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普法考试、“法律六进”等活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