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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8-06-04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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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普法办公室,市直各部门普法办公室:
现将《2018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单位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市普法办公室。
联 系 人:李景坤
联系电话:0546-8334312
    箱:dysfxck@126.com
                东营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9日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及省普法办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走在前列目标定位,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着力夯基础、补短板,突出重点、增加亮点,扎实推动“两个规划”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深入实施。重点抓好“1234”工程,即:紧紧围绕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一个中心,坚持党纪国法两个主题、司法行政系统内外两条主线、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两个重点对象,着眼“点、线、面”三种形式、“广、深、高”三个维度和“准、实、新”三种效能,扎实做好四个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四个延伸”(法治创建示范乡镇(街道)、依法治校示范校、优秀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依法经营示范企业)和“四个升级换代”(法治宣传转型升级、法治文化提档升级、法治创建优化升级、载体平台换代升级),努力实现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目标,为推动平安东营、法治东营和美丽幸福新东营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广泛传播法治知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以及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宣传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牢固树立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信念,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全市人民的行动自觉。
    2.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重大意义,宣传好这次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宣传好宪法修改贯彻的总体要求和原则,举办全市新修改宪法专题培训班。以“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月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节点,认真学习宣传新修改后的宪法,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自信、宪法自觉。进一步推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生活化,生活法律化。
    3.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大力宣传与美丽幸福新东营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推进社会治理、实施振兴乡村战略、保护生态环境以及科技文化建设、教育、就业、扶贫、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金融、交通和消防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为法治东营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4.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其他党内基本法规。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宣传党章基本内容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深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大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5. 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学法档案纳入干部人事档案统一管理,将法治知识纳入全市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内容。指导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贯彻落实意见。
    6.打牢青少年法律素质基础。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格局。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命名活动,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依法治校活动,组织开展争创省级法治教育示范校、优秀法治校长(辅导员)活动,推动青少年学法守法向纵深发展。
    三、加大法治创建活动力度,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7.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积极争创省级法治创建示范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命名全市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动形成市、县、乡、村创建为主体,部门、行业创建为补充的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格局。
    8.加强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动态管理。按照修订的《山东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和《山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完善我市法治创建考核标准体系,指导各县区严格对照标准,对本辖区内已评选出的“法治创建先进县(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查,实行动态管理,优存劣汰,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四、提升“五大工程”,构建法治文化建设高地
    9.培树法治文化品牌。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大力实施品牌创建工程,促进法治文化与儒家文化、地域文化、行业文化、民俗民间文化融合发展。进一步总结推广“法德共进”、“法德结合”、“法德一体”等经验,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法德共进”法治文化品牌。
    10.拓展法治文化阵地。指导各县区在全面推进实施年度重点法治文化阵地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对已命名的省、市级“双基地”进行提档升级、丰富内涵,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在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等方面的作用。持续打造好东营区拘留所和部分乡镇(街道)新农校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做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文化、平安、党建等多种元素融合的文章,通过法治元素的“渗透”和“植入”,实现与平安建设、党建、文明创建等阵地的合力共建,借势借力,逐步形成法治文化阵地“枝繁叶茂、遍地开花”的良好局面。
    11.开展法治文化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强与媒体的协作,创作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接地气”的法治文艺栏目(作品)。组织法治微电影评选展播、法治人物(事件)命名评选、法治故事宣讲、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法律知识竞赛等法治文化惠民活动,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
    12.创作法治文化作品。编印《东营市“七五”普法荟萃》画册,集中展示“七五”普法工作成果。指导各县区建立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库,及时充实优秀作品。组织文化机构、文艺团体发挥各自优势,打造法治文化精品,繁荣法治文化创作,实现文化精品共享。加强普法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全面提升我市法治文化建设水平提供理论支撑。
    13.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依托“东营法治网•黄河口普法网”,加快普法网络矩阵集群建设,办好《东营普法》,积极打造各类“以案释法”平台载体,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选编。完善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认真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年度网络集中普法考试。按照省里部署,组织开展“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山东”主题网络竞赛系列活动,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企业职工等群体进行,为“精准”普法提供数据支持。进一步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更好地发挥“东营普法”微博、《民生说法》微信公众号及东营普法“头条号”、“一点号”、“网易政务号”等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五、认真组织中期督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和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及决议全面落实 
    14.召开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七五”普法规划和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实施情况,部署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谋划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任务,推动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和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顺利实施。
    15.扎实开展自查和抽查。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及决议要求,制定“七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督查内容,确定督查步骤,制定督查标准及办法,并做好动员工作。各县区各部门从5月份开始,对本地本部门“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进行自查,并组织开展互查和抽查;上半年完成本地本部门“七五”普法中期自查情况的总结,市普法办适时组织抽查小组,开展抽查工作。
    16.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总结。对“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借助各级各类媒体搭建“七五”普法专栏,系统宣传展示“七五”普法工作成果,树立东营普法品牌。
    六、强化制度保障,全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创优
    17.组织开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及执法检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的指导督查,适时提请市人大组织开展《条例》执法检查,促进《条例》全面落实。
    18.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建立实施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推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把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专题性普法。
    19.加强考核评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修订充实法治宣传教育在社会科学发展、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中的内容,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在综治和精神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中的科学性,相互促进,相互支撑,扩大法治宣传教育深度和广度。
    20.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主体责任,做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工作。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壮大普法讲师团队伍。积极搭建普法志愿者活动平台,畅通服务渠道,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等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与市直机关工委合作,定期对全市各级普法骨干进行培训,推进全市各级普法骨干培训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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