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 |
山东众成仁和(东营)律师事务所 |
社会信用代码 |
57165713-7 |
执业许可证号 |
N.2010 6769020 |
组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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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状态 |
山东东营 |
成立日期 |
0000-00-00 |
负责人 |
马长生 |
邮政编码 |
257091 |
地址 |
东营市东营区东城府前大街81号 |
联系电话 |
8076199 |
主管机关 |
东营市司法局 |
单位简介 |
山东众成仁和(东营)律师事务所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系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现有执业律师及律师助理、员工24人,拥有30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场所,位于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81号(东营市环保局对面、市政协院内),地理位置优越,办公设施先进,交通便利。
山东众成仁和(东营)律师事务所恪守诚信、勤勉尽责、追求卓越、精益求精为工作宗旨,以实现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为目标,以建立资源共享和质量控制两大机制为主线;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律师服务平台,现已建立了民商、公司证券、知识产权、建筑房地产、刑事诉讼专业部门,统一调配人力和业务资源,形成了团队协作、专业分工、重点支持、全面服务的法律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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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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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考核信息 |
省级文明单位、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
荣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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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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