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 |
山东津城律师事务所 |
社会信用代码 |
67680215-0 |
执业许可证号 |
23705200810006893 |
组织形式 |
扈荣华 |
执业状态 |
利津县 |
成立日期 |
0000-00-00 |
负责人 |
扈荣华 |
邮政编码 |
257400 |
地址 |
东营市利津县城津三路312号 |
联系电话 |
5652977 |
主管机关 |
利津县司法局 |
单位简介 |
山东津城律师事务所是2008年5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受利津县司法局指导、监督。
本所扎根利津、立足县域、服务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专业、敬业的工作精神和优质高效的服务水平赢得当事人的信任。2014年2月,被东营市司法局授予“东营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本所有利津县最大的律师团队,有执业律师8名,律师助理2名,3名合伙人都有15年以上律师工作经验;2名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名东营市优秀律师,1名东营市十佳律师;受过全国级和省级表彰各一次;山东省第八届律师协会在东营市选拨的30名专门专业委员会会员中,我所有5名律师当选为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扈荣华律师被省律协任命为省律师协会农村和城镇化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承担县域律师事务所业务创新研究课题和县域政府、企业、村民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调研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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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http://lujinchenglvshi.blog.163.com/ |
业务范围 |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考核信息 |
2014年2月份被东营市司法局授予“2013年优秀律师事务所” |
荣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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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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