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受援人赵某来到东营市司法局,将一面印有“法律援助解民忧 公平正义促和谐”的锦旗送到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手中,以此表达诚挚的感谢。
赵某于2017年6月14日被本案被告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撞伤,事故经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认定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身体尚未痊愈的赵某来到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其申请材料后,作出了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指派山东鲁航律师事务所的李东龙律师承办此案。接受指派后,李东龙律师及时会见赵某了解案情,有针对性的对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病历本、诊断证明等进行调查取证,并建议赵某做了伤残鉴定,在与对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为赵某起草了起诉状,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受援人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