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4日,东营市司法局收到了一封来自油田一位七旬老人张某的感谢信,字里行间饱含着对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感激之情。
2006年张某老伴冯某在油田某医院治疗期间不幸去世,张某及其家人认为是医疗事故,以医疗损害责任赔偿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就诊医院予以赔偿。张某年事已高且身体残疾,自身对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亦不甚了解,遂来到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案情及张某经济困难情况后,于2012年2月作出了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指派山东众成清泰(东营)律师事务所黄素玲律师为其代理人参与诉讼;同时,中心工作人员见其双腿残疾行动不便,主动为其捐助了拐杖。一审判决后,张某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张某的申请指派黄素玲律师代理了二审诉讼。终审判决后,张某对判决结果仍不服,又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工作人员不厌其烦的为其搜集、查阅有关法规、资料,安排律师代写相关法律文书。张某于2014年申诉被驳回。此后张某又多次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工作人员先后安排山东齐征、山东达洋等律师事务所对其案件进行研判分析,认为在没有新的证据的情况下,无法改变现有结果,而且该案已经基本穷尽法律救济渠道,劝其罢诉息访,在其仍坚持己见的情况下,又安排律师为其代写了申诉状。
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本着“应援尽援,优质高效”的工作理念,以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打造了法律援助“察民情、知民意、暖民心、解民忧”的民生服务品牌。